户籍相关知识须知

工作调动户口迁入手续

时间:2014-01-15浏览:

一、 准备材料:
1
 干部凭省(市)人事厅(局)调干通知
2
 工人凭劳动部门(省、市、县)调动单
3
 蚌埠医学院人事处接受证明
4
 原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市内户口迁移不需要户籍证明,本市家庭户凭户口本、集体户凭户口表)
5
 居民身份证
6
 近期相片一张
   二、 办理程序:
1
、备齐以上材料并各复印一张(B5型纸)递交校户籍办经初审、登记后上报所辖派出所申办准迁证,凭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市内迁移不需要准迁证)。
2
、在校未分配家庭住房入集体户,持户口迁移证及上述材料到校户籍办注册并借取户口表去所辖派出所入户。
    3
、在校分配家庭住房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工作证、住房通知单到校户籍办按立户手续办理(另见立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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